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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部地區鄉鎮

桃園市-機15用地環境改善計畫計畫、機15用地環境改善工程(第二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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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執行單位:桃園市政府
執行單位:桃園市政府

  • 執行期程:
    • 機15用地環境改善計畫(第一期):2018.01.31~110.3.5
    • 機15用地環境改善工程(第二期):2018.10.02~2020.10.19

機15用地環境改善計畫(第一期)土地原為海巡署機關用地,在經過國家資源整體調度後亦配合國家整體發展,於106年底辦理撥用後作為桃園市區產業、青年活力、文化創意連結之基地,並作為為桃林鐵路生態綠廊、休憩軸帶之一,以綠地及多功能展館落實實質空間整備與改善公共設施品質,整合民眾休憩及產業發展,提升市區居民生活品質,達到都市活化再生利用之目標。第二期透過「城鎮之心工程」,整合地方發展需求,以改善環境景觀、活化公共服務設施機能、強化都市綠色基盤,促進區域發展、提升民眾生活品質。機十五用地(面積4.7公頃)位於桃園市桃園區,鄰近臺鐵林口線路廊(桃林鐵路)、虎頭山公園,東臨成功路三段、西南側為南崁溪,並作為亞洲矽谷計畫「桃園虎頭山創新園區」基地,欲結合科技產業及地方資源,串聯桃林鐵路軸帶,打造共享環境。機十五用地環境改善工程第一期執行中,透過第二期之空間改造、環境綠美化、閒置空間再利用等完善整體園區機能及提升空間使用效益,期作為桃園市科技研發基地並提供市民活動場域。


  1. 機15用地環境改善計畫計畫(第一期):
    拆除有安全疑慮之結構設施,重塑景觀環境。保留全區大樹及新增大面積草坪,結合休憩設施,增加民眾休憩去處。新建多功能展館,作為創新產業發表、展示、交流之基地。串聯桃林鐵路生態及遊憩軸帶。
  2. 機15用地環境改善工程(第二期):
    • 設計原則:設計應融入節能減碳、友善無障礙設計、低衝擊開發、海綿城市等生態工程設計手法,並朝向回應氣候變遷挑戰,提升基地綠化率、保水力及生物多樣性等。
    • 計畫目標:(a)完善城鎮之心競爭型現有計畫之成效:延續前計畫全區大型生長良好之喬木保留,整理雜亂閒置環境、設施改善及拆除、鋪面改善,並提供多機能性的空間使用。(b)虎頭山創新園區第二期計畫推動:成為市區大型綠地空間,開放市民多元活動使用。(c)提供地區公共空間與形塑地方特色的機會:保留大範圍綠地空間,並保留具歷史記憶設施及建築,成為民眾聚集的據點同時帶動周邊區域發展。
機15用地環境改善工程(第二期):
a.多功能展館

▲施工前

▲施工後
b. 多功能展館木平台
▲施工前
▲施工後
c. 邊坡草坪
▲施工前
▲施工後
d. 圍牆拆除及邊坡草坪
▲施工前
▲施工後
e. 圍牆拆除及草坪
▲施工前
▲施工後
機15用地環境改善工程(第二期):
▲施工前
▲施工後
▲施工前
▲施工後
▲施工前
▲施工後
▲施工前
▲施工後
▲施工前
▲施工後
機15 (第一期)完工照片
機15 (第二期)完工照片
執行單位:桃園市政府
執行單位:桃園市政府
執行單位:桃園市政府
執行單位:桃園市政府